文化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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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院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20-04-19  点击量:[]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制度,定期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并进行《实训室安全准入考试》,树立并牢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使用者必须本人通过《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网站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在线申请,实训室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具体申请流程参考《文化艺术学院实训室申请使用流程》。

三、实训室的规划、布置、装修应做到安全、实用、整洁、美观。易燃、易爆类实训物品及其它危险品,须指定专人管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须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保持实训室环境整洁卫生,各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干净无积灰;禁止在实训室内存放私人物品;实训基地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杂物。

五、凡实训设备、仪器、工(器)具,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乱动或拿出实训室;凡室内各种电路、线路未经允许不得乱拉乱接;凡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改作他用;杜绝各类人身、设备事故。

六、实训教师须向学生明确仪器设备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实训结束应主动关闭实训室电源及门窗后再离开,如有问题及时与实训室管理员联系。

七、实训室内不准声喧哗,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和乱刻乱画不得将食品、饮料带入实训室,应遵守学校相应课堂守则。

八、凡使用后的实训设备、教具、仪器、仪表等,下课时要及时归还。实训教师、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齐调整、还原仪器设备到备用状态,以保证教学设备的完好率和后续课程的使用。

九、专人负责实训室安全工作,定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事故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立即抢救。

十、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应人员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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