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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素质教育课余实践评价方案

(试  行)

2020-06-23  点击量:[]

素质教育课余实践分数记录说明


一、素质教育课余实践工作是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系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推进能力本位教学改革的配套工程。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学生均须有计划、有秩序地参与各类素质教育课余实践活动,并获取相应的素质分和素质学分。

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课余实践分学校、二级学院、社区、班级四大平台,各平台另细分若干模块。各平台、各模块每学期均须按学期初制定的活动计划内容实施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并负责及时给按要求参与活动的学生授分,并定期将分数给予,接受大家监督。

三、各学生(第六学期毕业班学生除外)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学校、二级学院、学生社区、班级各平台、模块的必选和自选素质教育活动,并获取相应的素质分。素质分上不封顶,但每学期折合成素质学分最高不得超过12分(素质学分为素质分乘以20%)。其中的素质分每学期末在班内用作学生奖学金评定参数,同时作为学生毕业择优的重要参数;而素质学分纳入学生选修课学分体系,毕业时不得少于36个学分(“3+2”的学生毕业时根据学制减少至24个学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折合为选修课2学分。

四、本记分册当学年由学生本人持有,并由各授分单位或授分负责人授分、审核、公示每学期末按实际考核情况汇总本人当学期素质总分,交由二级学院存档。凡有弄虚作假者,该学期素质分一律作0分处理,同时取消推优评奖、评定奖学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