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浙经院〔2017〕118号)和《梦想创业学院创业园入园申请通知》(浙经梦创函〔2021〕4号)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开发布、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以下两个创业项目批准入园,项目名称分别为:“画境造物”和“肌联语译”。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文化创意学院了解有关情况,向纪检监察处反映有关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
联系部门:文化创意学院
咨询电话:86928182 诸老师
纪检监察处 举报电话:86928059
文化创意学院(梦想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