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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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院实训室课余开放使用规定

2018-08-26  点击量:[]

一、所有实训室均对外开放。

二、开放对象:文化艺术学院全体师生。

三、开放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8:00-下午16:30)。

四、使用者必须本人通过《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网站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在线申请,申请经该实训室管理员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具体申请流程参考《文化艺术学院实训室申请使用流程》。

五、学生和教师在使用实训室期间所造成仪器、设备或室内其它物品损坏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若发现设备故障现象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六、凡使用后的教学设备、教具、仪器,在使用后必须还原至起始备用状态,以保证不影响他人的使用。

七、使用人在使用实训室时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任何设备的配置状态和布置格局;不得进行与实训内容无关的活动。

八、实训室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将食品或者饮料带入实训室,否则立即给予停止使用实训室的权利。

九、学生申请时必须指定指导教师,申请通过后由指导教师刷卡进实训室,整个实训过程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十、其它规定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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